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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资讯】日前,我们从杭州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为方便群众出行,扩大市民获得小客车的途径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市政府同意,1月5日,就“区域指标”和“浙江省”指标设置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乘用车区域号牌及相关配套措施。
相关征求意见稿已于1月5日至14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可通过公告中公开的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提出反馈意见。
《杭州市工作日高峰时段“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调整示意图》一、关于“区域指标”和“浙江A区域号牌”的设置。
杭州市在乘用车指标中增加了“区域指标”。
“区域指标”的最大特点是无需进行抽签或竞价。
只要符合增量指标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即可直接申报“区域指标”。
“浙江A区域号牌”是指使用本市“区域指标”登记的客车专用号牌。
“浙江A区域号牌”的交通管理按照市交警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那么如何申请“区域指标”呢?据了解,单位和个人只要符合杭州增量客车指标申报条件并通过审核,即可通过指定网站、平台和客车监管窗口直接申报“区域指标”。
个人每年可直接申请1个“区域指标”,单位每年只能直接申请1个“区域指标”。
凡拥有“浙江A区域牌照”小型客车的个人或单位均可参加抽签竞拍。
“浙江A区域牌”客车可改装为“浙江A区域牌”客车。
单位和个人持有有效且未使用的“区域指标”或“浙江A区域车牌”客车的,不影响客车参赛。
巴士投标或抽签的资格。
增量指标(更新招标除外)和“区域指标”不能用于登记个人名下的第二辆客车。
简单来说,如果你名下有一辆“浙江A区域车牌”的客车,并且通过抽签或竞拍的方式获得了“增量指标”,那么“增量指标”就不能再进行第二次使用了。
您名下的客车。
对于客车登记,只能二选其一,要么使用“增量指标”将“浙江A区域车牌”客车转换为“浙江A号牌”客车,要么放弃“增量指标”指数”。
“浙江A区域车牌”的组合方法 目前“浙江A区域车牌”的组合方法是“浙江A”后面的第2、5位数字或第3、4位数字为字母,其余为数字,如:“浙江A·5B55B”或“浙江A·55BB5”。
区域指标建立后,现行县(市)指标配置同时取消。
2.关于“浙江A号牌”、“浙江A区域牌”和“非浙江A号牌”客车的限制范围和时间段。
为配合“浙江A区域车牌”设立,杭州将对现有的“错峰限行”和“紧急通报”措施进行统一调整,具体为:“浙江A区域车牌”客车“错峰” “限行”措施不变,增加“浙江A区域车牌”客车限行范围和时间段,增加“非浙江A区域车牌”客车限行范围和时间段” 进行了调整。
其中,增加了“浙江A区域牌照”小型客车的限制范围和限制时间段。
限制通行范围:石祥西路-石祥路-石祥东路-杭浦高速-绕城高速(北线)-东湖南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通惠北路-通惠中路-通惠封闭内所有道路南路-晨晖路-凤庆大道-宾文路-枝江大桥-枝浦路-紫枝隧道-紫金港路-紫金港路隧道组成的区域,以及环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道路 高架道路和快速路(含匝道及附属桥、隧道) )。
其中杭浦高速、绕城高速不包括在内。
限制通行时段:绕城高速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及附属桥隧道)限制通行时段为工作日7:00-10:00、15:00-20:00;限行范围内 其他道路限行时段为工作日7:00-9:00、16:30-18:30。
另外,整个路段的限制范围为《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54号)规定的限制范围(含界线道路)及范围内的所有高架道路、快速路(含匝道及附属桥梁、隧道)。
绕城高速公路。
。
对应工作日末号限行,范围为“全号段限行”以外的其他道路。
“非浙江A车牌”限制范围和时间期限将有所调整。
限制范围为杭州市环城高速公路所包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其中,不包括高速公路。
绕城高速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及附属桥梁、隧道)限制通行时间为工作日7:00-10:00、15:00-20:00;其他道路限制通行时间为周日工作时间7:00-9:00和16:30-18:30。
此外,“非浙江A号牌”客车仍受到全号段限制。
据了解,除上述调整措施外,已在本市登记并后续使用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登记的现有“浙A”客车的限制范围、限制时间段和限制规则也将调整。
保持不变。
3、关于“紧急通知”调整,增加本省“非浙江A牌”客车申请“紧急通知”数量。
根据设立“浙江A区域号牌”的需要以及平日高峰时段“错峰限行”的调整,杭州市对“紧急通报”措施做出了相应调整。
其中,对确需限制工作日高峰时段进出限制区域的全省“非浙江A牌”客车,增加允许的“紧急通行证”数量。
即一个自然年允许通行次数不得超过24次,每个自然月不得超过3次。
外省车牌客车(“非浙江车牌”)通行次数保持不变,即自然年内允许通行次数不超过12次,每年不超过3次。
自然月。
4.过渡期内,个人拥有“非浙江A号牌”客车且符合条件的,可办理迁入本市变更登记手续。
目前有一年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杭州市民的“非浙A”客车可转入本市。
具体如下: 1、2020年1月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非浙A”客车。
“非浙A”小型客车。
2、凭持有的小客车有效增量指数、更新指数或区域指数,即可办理迁入本市变更登记手续。
3、截止时间:当年3月1日之前(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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