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车等威马汽车捐赠物资价值超200万元
05-18
【资讯】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上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年)》,在汽车领域,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新一轮补贴实施旧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补贴。
汽车置换补贴政策。
支持各区对二手车经销商新销售给予一定奖励,进一步畅通车辆回收渠道。
鼓励汽车品牌、汽车销售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各类汽车更新换代和促进消费活动,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优化汽车消费环境,有序促进二手车出口。
手车等措施。
全文如下: 一、推动装备更新 (一)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加大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力度,全面完成规模以上企业智能化改造,加快扩大智能制造装备、医疗设备、检测设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应用,推进试点新材料的试验与应用。
着力推进首套高端智能装备、首版软件产品、首批新材料等示范应用。
加强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实施单位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推广应用,鼓励国有企业提高创新产品采购比例。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二)推动用能装备绿色低碳升级。
以节能减碳、超低排放为方向,推动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开展工业企业“百个”活动,大力推进工艺系统升级改造、推广节能高效产品、淘汰落后设备、优化节能管理等,实现年节能1%在工业企业中。
加快全市石化、化工、钢铁行业工艺优化和质量提升。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三)推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转型。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数据中心集约建设,合理控制总量规模,重点支持具有重要功能的智能算力数据中心。
提高项目能效准入门槛,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不得高于1.25。
加快现有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将规模小、效率差、能耗高的小型、老旧数据中心纳入产业限制和淘汰目录,加大高效制冷技术和新能源的推广应用,力争实现改造后能效(PUE)不高于1.4,实现年节能5万吨标准煤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四)推动能源电力设施升级改造。
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和柔性改造,力争分别实现1万千瓦和1万千瓦改造规模。
推动老旧风电、光伏发电设备更新和高耗能变压器改造。
推动现有非智能充电桩升级换代自用,力争完成2万个。
推进公里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每年对10万户居民户进行燃气立管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各区政府) (五)加快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实现全市水厂深度治理和改造全覆盖,推进千米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个别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推进节水改造。
推进公里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全面完成雨污混接改造,建立长效监管和运维机制。
继续完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推动10个以上生活垃圾处置点专项更新,升级改造1个环卫压缩站、10个中转站。
推动支撑地下管线、桥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的物联网智能传感装备建设。
有序更新城市基础设施设备,重点推进城市快速路(含过江桥梁、隧道)、中心城区防洪泵站、市政信号灯系统、路灯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加快重点公共区域、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智能化改造。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各区政府)(六)推进升级改造以及建筑领域的设备改造。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广高效空调设备、可再生能源系统、外墙保温材料、节能门窗等。
实施1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其中平均节能率15%及以上的建筑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
滚动实施使用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分类改造,有序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市房屋管理局、市机场管理局、各区政府) (七)加快交通领域设备淘汰更新。
加快交通车辆电动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原则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公交、邮轮出租车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推动尽早淘汰国IV柴油汽车和国II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新能源更新。
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加快老旧农业机械尽早淘汰更新。
继续引导老旧、高污染、高耗能船舶加快退出市场。
支持绿色甲醇、智能船舶等新型燃料船舶试点发展,加快内河运输纯电动船舶应用推广。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机械管理局、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区政府)(八)提高教育领域教学科研装备水平。
推动大学、职业学校、中学加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配置,加快先进教学设备更新换代,提高教学实训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落实职业院校专业实训建设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改善职业院校实践实训条件。
推动教育领域人工智能相关硬件建设,积极引导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现代化。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政府) (九)推动文化旅游领域装备升级。
以消除安全隐患、促进节能减碳、提升旅游体验为主方向,对接近使用寿命的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进行更新或技术改造,已达到强制报废期限或安全性能下降的,推动各类文化和旅游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政府) (十)加强医疗领域设备改造升级。
加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设施迭代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
推动医疗机构病房、门急诊、手术室、能源保障设施等改造升级,加强医疗机构现有房间的老龄化、便捷化改造,提高医疗用房人性化、智能化水平。
弥补病房环境和设施的不足。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神康医院发展中心、区政府) 二、继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 (十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落实新一轮旧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
支持各区对二手车经销商新销售给予一定奖励,进一步畅通车辆回收渠道。
鼓励汽车品牌、汽车销售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各类汽车更新和消费促进活动,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优化汽车消费环境,促进二手车出口车辆有序行驶。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 (十二)支持旧房以旧换新电器。
落实新一轮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政策,支持家电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合作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积极培育龙头家电销售企业,完善布局完善线下家电销售网络,提高家电以旧换新便利服务水平。
,不断优化拆、收、送、安装各个环节的服务流程。
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改善行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十三)推动家装消费品更新换代。
加强家装装修新模式推广,鼓励商场、社区向家装企业开放,建设装配式、微更新样板间,提供多元化的家装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
引导、鼓励和促进旧房装修服务、智能家居等新消费。
鼓励多渠道回收大件家具。
丰富拓展适龄装修产品,持续推进家居适龄装修。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绿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民政局、区政府) (十四)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序进行。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措施,引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积极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
鼓励引导公民选择换电车型,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和电池加速退出。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三、完善和提升回收体系(10 5)完善废旧产品和设备回收网络。
合理布局“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加快发展“置换+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公司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
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鼓励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
鼓励电子电器、汽车等制造企业自建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智能回收、自动回收等新型回收体系,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
支持发展二手产品和设备在线交易平台。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机场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六)支持流通领域二手货交易。
继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交易便捷。
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标准化,探索制定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标准规范,防止用户信息泄露和恶意恢复。
支持二手货交易线上平台和线下市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规范的车辆、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二手货交易市场和交易区。
规范二手货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加强对二手货市场的监管和执法检查。
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各区政府) (十七)有序推进再制造和分级利用。
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航空发动机、船舶机械、精密仪器等产品领域的高端智能再制造,推广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应用,提高水平再制造和加工。
探索发展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
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和设备剩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和关键零部件梯次利用。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 (十八)推进资源高水平循环利用。
加快老港、临港等一批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不断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和工业能源水平。
推广废油脂、沼气、农林废弃物等生产生物燃料,在报废机动车、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领域开展先进拆解利用技术示范推广.、深入开展低值回收物高水平利用技术研究。
探索建设符合国际标准、具有上海特色的再生材料利用信息追溯系统。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各区政府) 四、强化政策支持和保障 (十九)强化标准支持。
加大力度推动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等国家标准推广实施,支持装备和消费品升级换代。
支持有关单位在重点领域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研究修订能源消耗限额、碳排放管理、污染排放控制、可再生资源利用等一批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全市产品碳足迹管理和绿色低碳供应链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产品碳标签认证试点。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十)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专项国债和各类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统筹使用市建设财政资源、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相关财政资金,鼓励各区加大区级相关资金支持力度。
推动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措施,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
开展税收支持政策宣传培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相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报废产品自然人销售者“反开发票”做法。
严格财务纪律,加强财政资金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二十一)强化金融支持。
用好国家再贷款政策工具,充分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工作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加大信贷资源对设备更新的倾斜和技术改造。
鼓励银行机构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授信额度。
积极探索应用融资租赁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备更新。
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作用,进一步推进“政银担保企业”对接机制,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服务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 (二十二)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企业技改项目的土地等要素保障。
针对“零增地”技改,探索实行承诺备案制度,编制审批目录,建立书面承诺机制,开展项目综合验收。
支持全市资源再生产业稳定发展,实行资源再生企业动态名录管理和1%工业用地保障制度。
生活垃圾中转站、配送场等分类收集设施用地按照城市基础设施予以保障。
(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绿化市容局、各区政府)( (二十三)强化创新支撑。
充分发挥全市高校和科研院所优势,聚焦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和重大技术装备“卡”问题,积极开展科技攻关。
完善创新产品“揭榜”、“跑马”、迭代等机制,加强对制造业先试能力的支持,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四)加大推广力度。
建立大规模装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部署。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规划和配套政策,充分解读政策,调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居民的积极性,营造促进大型装备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更新和用新消费品替换旧消费品。
各部门、各区要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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