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和家完成A3轮融资6.2亿元,首款SEV将于明年上市
05-27
【特约记者:王忍】2016年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大力发展新能源9月1日起对在我国销售(含进口)的纯电动、合格插电式(含增程式)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
相关消息虽然只有寥寥数语,但其中透露出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决心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无疑给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政策利好,也预示着光明的前景。
此外,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和范围,并计划制定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目录。
会议指出,本次免征购置税的对象是“在国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含进口)和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并要求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并公布车型目录。
这进一步明确了新能源汽车三大类: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同时,政策还打破了进口新能源汽车进入中国市场的壁垒,明确进口新能源汽车还可享受免征购置税的优惠待遇,体现了开放和开放的精神。
是对德国总理、默克尔访华成果的积极回应。
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鼓励合作共赢。
这些言论也为进一步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消除地方名录的政策铺平了道路。
受到这一政策的启发和启发,笔者不禁思考,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之一,以及持续受到雾霾污染困扰的城市,是否应该响应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出台更多、更有力的配套措施。
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先废除《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北京目录中有5辆车可供预订和购买。
还有一款可供租赁,一款即将上市。
首先,废止该目录是贯彻落实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需要。
根据会议精神,有关部门将制定并公布享受免征购置税政策的车型目录。
这个目录是马凯总理前段时间强调的“统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具体落实,也是一个“国家目录”。
这是为了明确国家层面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和覆盖范围。
该目录的有效性大于任何“本地版本目录”。
任何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都应该以这份《国家目录》为依据。
只要新能源汽车符合《国家目录》,就应该享受同样的权利,包括能够享受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能够购买属于新能源指标的车型。
北京市出台的任何政策均应以此为依据,不得与本目录相抵触。
其次,取消这个目录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的需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公平竞争,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系统。
”现在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是对中央“简政放权”要求的公然背离和倒退。
简政放权的目的就是要放权,“让市场办的事都交给市场”。
目前,工信部已经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准入标准,并公布了58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但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却无视这份目录,制定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明确了企业和产品的准入条件。
这一目录无疑与国家相关规定相冲突,是明目张胆的“地方保护”措施。
该目录排除了大量合格的新能源汽车,特别是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在当地设置了难以逾越的壁垒。
北京相关部门并没有像《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年)》所说的那样“坚持市场导向,全面开放产品准入、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
相反,本来可以由市场监管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则以地方名录的形式受到严格限制。
无论这些准入条件是否合理,笔者想问一下,这些目录以“确保本市新能源乘用车示范应用安全有序发展”为名出台,是否征求了意见?消费者的利益,是否符合简政放权。
相关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是否严重侵犯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后,取消目录是北京广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的共同呼声。
北京地方目录排除了大量已通过国家标准的新能源汽车,总共只允许2批7款车型。
截至发稿,北京仅有北汽EEV、比亚迪E6、江淮IEV4三款车可以正常销售。
其余四款车型,除了华晨宝马智诺明确只租不售外,腾势、荣威E50、北汽C70尚未开始销售。
该目录的出台并没有提高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便利性。
只不过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热情,减少了选择的空间。
这也与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初衷背道而驰。
从相关媒体公开报道的数据来看,北京市共分配了新能源乘用车,包括个人和单位。
今年北京只有一辆电动汽车获得牌照。
在第一排、第三排新能源指标抽签中,出现参与抽签人数少于指标数的结果,直接分配。
数据不难看出,北京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市场并非蓬勃发展,而是停滞萎缩。
虽然有充电桩安装困难、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低等因素,但北京当地目录也难辞其咎。
第一电动网相关调查显示,25.33%的新能源指数持有者认为目前可供选择的车型太少。
不少消费者的直接诉求是取消北京地方目录,与国家目录接轨,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纳入可享受地方补贴和使用新能源指标的范畴。
从全国范围来看,对比武汉、西安等地相关城市制定的“无地方目录版”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以及上海、深圳等地蓬勃发展的插电式新能源汽车销售市场地方、北京新能源汽车主管部门难道不应该认真反思吗?到底,北京发布的地方目录是否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促进了节能减排、防治污染呢?还是降低了消费者的购买热情,制约了北京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未能达到节能减排、防治污染的预期目标?北京是否已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新标杆?还是已经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标杆?这还不算太晚。
希望北京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有关部门认真重视国务院的有关要求以及新能源汽车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诉求,切实拿出有效的配套措施,取消《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依托国家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东风,让更多人选择绿色出行的信心和动力,为可持续发展增添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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