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启元A07要做高品质汽车的引领者
05-17
【报道】近日,上海正式发布《上海市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明确聚焦车规级芯片、激光雷达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攻关项目;构建多层次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体系,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分拆上市;提前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路网设施,实施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工程等。
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引领。
统筹利用国内外创新要素和市场资源,对标先进技术和发展理念,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城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突破,增强自主创新活力,提高自主技术标准体系,打造创新发展高地。
2、坚持协调有序。
增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共识,推动部门协作、行业协作、上下游联动,加强产业发展、交通管理、空间规划、城市建设、保险体系的衔接互动,形成跨行业、跨领域发展协同。
3.保持需求牵引。
抓住城市数字化转型机遇,主动适应经济、生活、治理新需求,加快布局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持续以需求驱动技术迭代、模式创新、生态培育,打造智能、高效、安全应用新标杆。
4、坚持包容、开放。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建立开源、资源共享合作机制。
坚持政府引导,促进技术、人才、金融、数据信息要素聚集,优化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创造的活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本市初步建立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体系。
产业规模力争达到1亿元。
具有组合驾驶辅助功能(L2级)和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L3级)的汽车占新车产量的70%以上。
具有高度自动驾驶功能(L4级及以上)的汽车区域有限。
并在特定场景下实现商业应用。
核心技术研发取得重大进展,核心装备初步实现自主供货。
大规模、多场景、高水平、多模式应用初具规模,智慧交通生态加速融合。
智慧道路基础设施实现重点区域覆盖,基本满足车路协同、智慧交通、智慧出行的应用需求。
规则、标准、监管体系实现突破性优化,系统完整的智能网联汽车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二、重点任务 (一)紧抓新技术突破,构建自主支撑的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体系 1、突破关键前瞻性技术。
开展复杂系统架构、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控制等前瞻性技术研究,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
加大本市大科学装置、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对智能网联汽车前瞻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打通创新链、应用链、价值链,推动实施一批基础科学研究成果。
2.推进核心零部件研究。
聚焦汽车级芯片、人工智能算法、激光雷达、车载操作系统、智能计算平台、线控执行系统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研究项目。
推动5G车载无线通信网络、多源融合感知、高精度时空参考服务、交通系统时空数字孪生等共性跨技术解决方案落地,实现“车-路-网-云” -map”集成自动驾驶融合感知和规划控制。
3.完善检测评价技术体系。
建设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评价体系,重点发展虚拟仿真、半实物仿真、实车道路测试等技术和验证工具,完善网络和数据安全、软件升级和验证等技术。
其他测试和评估技术。
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系统验证和应用服务,构建“兼容、可移植、可维护”的软件功能安全评价和信息安全测试验证平台。
(二)抢占新型终端布局,抢占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机遇 1、加快打造以先进技术为主导的智能驾驶终端。
完善软件开发环境,支持企业开发面向资源管控、信息共享、高安全性的智能驾驶系统。
培育国内领先的自动驾驶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加快车路协同技术应用,赋能自动驾驶。
探索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接入试点,推动有条件的自动驾驶汽车量产,支持实施高度自动驾驶技术应用。
2.加快培育生态一体化智能座舱终端。
支持打造集生活、办公、社交、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座舱终端,完善“一核、一云、多屏”融合,推动座舱控制系统集成化发展,加快智能驾驶舱建设。
以座舱为平台,以应用软件为载体,以数据交互为纽带的车联网应用生态系统。
3.加快发展万物互联智能通信终端。
满足智能网联汽车低时延、高可靠、高带宽的应用需求,发展车载智能通信终端,扩大终端应用规模。
鼓励特定区域、特定场景行驶的汽车预装智能通信终端,构建支持“车-路-网-云-图”一体化的智能网联汽车通信环境。
4、打造行业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终端。
加快智能驾驶终端、智能座舱终端、智能通讯终端的技术集成和产品应用,培育技术先进、功能集成、生态引领的智能网联汽车终端产品,加快自主技术迭代,推动行业标准定义。
(三)加快培育新生态,形成跨界融合的智能网联汽车核心产业体系 1.增强整车企业核心竞争力。
支持整车企业培育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核心能力。
聚焦前瞻技术开发、整车应用、核心装备研究、出行服务保障,布局一批示范创新项目,扩大车联网高端智能市场份额,打造“中国标准”智能汽车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车联网品牌。
2.构建多层次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体系。
继续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做强、做补、做实,加快布局一批骨干企业。
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
释放国资国企改革活力,探索容忍失败、鼓励创新的容错机制。
扩大国有企业股权激励试点,支持核心团队持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分拆上市。
3.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跨领域融合发展。
鼓励汽车与5G通信、人工智能算法、高精度定位等新技术加速融合,畅通汽车终端、云控平台、城市交通管理系统之间的数据流动。
围绕智能租赁、智能公交、自动停车、智能充电等布局智慧出行新生态。
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和保险实现跨部门数据交互,共创产业生态,共建风险管理,共享科技成果。
和科技成果。
(四)打造新空间格局,拓展协同互补的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空间 1、规划建设临港高水平自动驾驶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动驾驶示范区”)高起点。
支持临港开展全区域、全场景自动驾驶测试和示范应用,探索建立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制度,推动有条件的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示范区生产、销售和注册区。
鼓励经过充分验证的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在特定区域和路段行驶,探索发展商业运营服务。
市有关部门支持自动驾驶示范区在产业政策、交通管理、标准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开展与全球同步、国内领先的创新实践。
2、多维度支撑,打造嘉定智能网联汽车完整生态系统。
支持嘉定区依托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等国家试点示范任务,打造国内领先的车路协同应用环境。
支持嘉定区拓展高水平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和示范应用区域,加快具体场景商业运营落地,探索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区域测试。
支持完善一批特色园区功能,加快由“汽车制造”向“智能汽车制造”转型。
3.打造协同互补的产业创新发展格局。
支持浦东新区加快在汽车级芯片、人工智能算法、智能计算平台、线控执行系统等领域布局。
支持奉贤区基于超大型地下车库、智能公交接驳等场景建设“智慧全出行链”示范区。
鼓励嘉定新城、青浦新城、松江新城、奉贤新城、南汇新城等5个新城和宝山区、金山区等南北转型重点地区将城市建设与产业转型结合起来,建设一批围绕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特色应用场景,聚集一批生态龙头企业,打造协同互补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集群。
(五)推动新应用落地,布局面向未来的智慧交通场景 1.优化智能网联汽车应用测试评价机制。
理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数据采集管理机制,加快落实非现场测试评价结果认可机制,降低中小企业测试费用,降低创新活动成本。
对于同一测试对象的类似自动驾驶配置方案,升级车型的申请流程可适当简化和优化,并可缩短审核时限。
2、全面推进自动驾驶在港口物流领域的应用。
支持智能重卡显着提升智能驾驶能力,加快智能基础设施改造,推动运营方式转变减少人员,加快实施商业运营,探索无人运营。
支持自动驾驶技术在城市物流配送领域的应用,逐步从港口物流向干线物流、城市码头配送等场景延伸,探索智慧物流配送商业运营新模式。
3、加快布局多车型、广覆盖、高水平的示范应用场景。
探索智慧租赁支撑商业运营的可持续运营模式。
支持智能公交在城区、社区、公园、景区和“最后一公里”衔接等领域示范应用。
支持无人保洁车参与城市道路养护检查。
支持公园等封闭、半开放场景外卖零售自动驾驶车辆示范推广。
探索智能接驳观光巴士在度假区、景区、大型娱乐场所的示范应用,探索自动接驳车辆在机场、火车站等客运枢纽的应用。
(六)夯实新型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提前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路网设施 1.实施智能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支持现有开放试验区加快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管理和信息发布系统智能化升级,开展智能路侧设备规模化、标准化建设试点??,鼓励建设多功能杆。
加快5G通信、卫星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建设,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车载无线通信网络。
2.探索完善车辆高精度时空服务体系。
支持具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的企业在政府部门开放的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范围内开展高精度地图业务,探索地图众包等新模式。
完善高精度地图安全监管措施,探索高精度地图数据安全保密新技术,开展地方标准体系研究。
3.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新机制。
搭建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支持跨领域合作形成新的市场主体,探索智能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机制。
充分发挥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的资源优势,建设多层次云控基础平台,实时采集城市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和交通基础运行数据,服务高精度地图应用,数字孪生、交通运行优化、应急事件调度等应用场景。
(七)强化新规则保障,营造安全有序、包容创新的制度环境。
1.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法律保护体系。
梳理现行规则、法规和标准,重点在高水平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准入、无人驾驶测试、商业运营等领域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实施的优化方案。
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的优势,加快推进全市智能网联汽车立法落地。
2.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标准体系。
推动建立涵盖基础通信、复杂环境传感等多种技术的综合标准体系,推动企业团体标准与地方标准协调,建立符合城市特点、符合最新技术发展方向的标准体系的智能网联汽车。
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等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3.加强智能网联汽车运行监管。
推动建立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和应用监管体系,优化事前产品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应用监管。
深化智能网联汽车交通事故调查取证鉴定机制,完善本地数据存储标准,优化执法和事故处理程序。
探索智能网联汽车电子标志在城市公共管理领域试点应用。
继续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能力评估、监督检查、违规事件处理、数据出口安全评估和地理位置信息安全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智能网联汽车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全面协调推动重点任务有序实施。
各部门、各地区要加强协调,形成全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合力。
(二)滚动落实重点任务。
围绕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研究、示范应用、平台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等,定期滚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
深化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制度和规则研究,动态更新制度、规则和标准优化清单。
鼓励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承担国家创新试点任务,共享创新成果,形成良好的产业创新生态。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统筹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项目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智能网联汽车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国家重大专项支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发展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创新科技成果孵化和转移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立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协助机制和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制度。
(四)加强人才保护。
加大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国内外领军人才和关键人才引进力度,配置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创新创业平台。
完善人才创新“容错”、考核激励和社会保障机制,构建充分尊重、创新驱动、宽松包容的创新科研环境;(五)促进区域协作。
深化推动长三角地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互信互认互验证。
加强地方平台间合作,共同制定交通信号灯技术标准,推动交通信号灯数据分发,支持车路协同应用落地。
支持长三角地区检测检验机构协作,提升区域智能网联汽车综合检测能力。
推动区域和城市级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综合应用和商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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