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推出电动汽车充电电缆用PVC弹性体系列
05-27
近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知)。
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期间,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将受到限制。
对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相关新闻:超过一半的北京人支持长期实施单双限交通。
通知规定,大气重污染橙色预警(二级预警)期间,禁止建筑垃圾渣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
全天。
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一级预警)期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所属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80%的公务用车全线停运。
天;全天禁止建筑垃圾、矿渣运输车辆、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每天3:00至24:00,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其他机动车,单日、双日按照车牌尾号行驶。
同时,红色预警期间,北京将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和尾号轮换措施;工作日7:00至9:00、17:00至20:00禁止外省、区、市机动车在北京五环以内道路上行驶。
(含五环)驾车。
此前,市政府还发布了《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其中涉及每天0:00至24:00单双号限制通行,并没有规定其他交通各省份在工作日高峰时段被禁止。
区内车辆进入北京。
同时,通知仅涵盖红色预警,不涉及橙色预警。
六类车辆不受交通限制。
据介绍,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大型客车、出租车、纯电动客车等六类车辆不受单双号限制。
。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京机动车辆两大类,包括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以及持有道路运输证的省际客运车辆,不适用本交通管理措施。
另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知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有效。
对于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上半年,PM2.5同比下降15.2%。
你觉得北京的天更蓝吗?是的,北京市环保局通报,今年1月至6月,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累计浓度同比大幅下降。
其中,PM2.5累计浓度为7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
从天数看,空气质量达标天数88天,同比增加9天,其中一级(优)质量23天,同比增加7天;空气重污染天数16天,同比减少9天。
各区县空气质量也呈现同比改善趋势。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孙峰表示,今年上半年,北京重污染过程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均有所下降。
今年上半年共发生10次重污染过程,最长一次持续三天。
去年上半年,共发生9次重污染过程,最长一次持续7天。
为什么污染在减少?孙峰认为,首先,北京污染源排放量减少了,周边地区也明显改善,因此污染传输量也减少了。
这是整个地区的同步进步。
此外,气象条件也稍有利,污染物排放水平对气象条件的敏感度呈下降趋势。
天空的美丽得益于“冷涡”。
从上月底到昨天,北京的蓝天连续登上新闻头条。
天空之美为何“飞升”?据气象部门介绍,这是因为神奇的“冷涡”。
冷涡,名字乍一听起来有些陌生,其实是中高纬度地区对流层中上层的冷封闭低压环流系统。
其中心附近的温度明显低于周围区域,因此被称为高空冷涡。
东亚高空冷涡常在贝加尔湖附近形成,然后缓慢向东移动。
天空之所以呈现出令人惊叹的景象,是持续向东、向南移动的冷空气与高空低涡的结合。
北风是“北京蓝”出现的最大功臣,它是由冷涡带来的冷空气形成的。
北风来袭后,不太可能出现平静天气,污染物容易扩散。
另外,冷涡的影响也容易形成降水。
降雨后,空气中的细小颗粒随雨水沉降到地面,大气变得更加纯净,增加了空气分子对太阳可见光中波长较短的蓝光的散射,使蓝色更加明显。
6月28日,北京开始新一轮降水。
雨后空气清新,昨天又出现了北京蓝。
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市政府决定,在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时,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以下地区发布橙色预警(预警):空气污染严重。
2级),市应急委办公室组织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预警1级)时,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机动车(含临时牌照)在范围内的道路上行驶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并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二级预警)期间,禁止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全天通行。
旅行。
二、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一级预警)期间,实行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车辆本市所属企业全天停车。
驾驶80%。
(二)全天禁止建筑垃圾渣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
(三)每天3:00至24:00,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其他机动车,单日双数按照车牌尾号行驶(奇数为1、3、5、7、9,偶数为2、4、6、8、0)、“2002”牌照及车牌以英文字母结尾的机动车按偶数管理。
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和尾号轮换措施;工作日7:00至9:00、17:00至20:00禁止外省区市机动车在本市五环路(含五环路)内行驶。
路)驾驶。
(四)本市下列机动车不实行单双号行驶措施: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以及解放军、武警部队执行任务的车辆; 2、公共有轨电车、省际车辆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出租车辆)、小型客车、邮政专用车辆、持有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旅游巴士运营证的车辆、经市政府批准的单位班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志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专用清扫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特种作业车辆和殡仪馆殡葬车辆; 5、悬挂“师”字号牌的车辆和经批准临时进境的车辆; 6.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纯电动客车、残疾人通行证小型客车、通行证货运车辆。
(五)省际旅游巴士、“绿色通道”车辆、邮政专用车辆以及经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进京本市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不受奇偶号行驶措施的限制。
但仍需办理北京入境通行证。
每天6:00至24:00,除大型省际旅游巴士、邮政巴士外,其他车辆禁止在本市六环路以内(不含六环路)道路行驶。
(六)下列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京的机动车辆,不适用上述交通管理措施: 1、警车、救护车、解放军、武警进京执行任务的车辆; 2.持有道路运输证的省际客运车辆和经济车辆经批准临时进境的车辆。
三、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委办公室提前24小时组织发布大气重污染橙色预警(二级预警)、红色预警(一级预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期刊发布。
将通过互联网、手机等渠道广泛宣传,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做好应对大气重污染的交通管理工作。
四、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知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继续执行。
对于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经政发〔〔〕35号)同时废止。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 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标签:
相关文章
05-27
05-17
05-18
05-27
05-16
05-27
05-17
05-18
05-27
05-16
05-27
最新文章
工信部将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两个机会不容错过
续航300公里的比亚迪秦EV电动版或将于3月上市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前11个月自主品牌出口下降9.3%
蜂巢能源常州工厂一期工程已投产,探路者车规级AI动力电池工厂
奥迪首款量产纯电动SUV e-tron正式亮相,续航400公里,明年进入中国
2024年,特斯拉电动汽车全球分离器使用量将达到3.4亿平方米
极氪汽车重启美股IPO,目标估值51.3亿美元
江淮iEV6S消息曝光 将于今年4月25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