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设定了14%的销售利润率目标,优化产品阵容,试水直销
05-16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发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以下简称:《发展指南》)内部。
记者获悉,《发展指南》提出了分区域、分站点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和路线图,重点为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未来布局提供指导,并提出“十三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总体发展我国“五年计划”时期。
目标。
据《发展指南》预测,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1.2万个集中充换电站和1万个分散充电桩,满足全国1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发展指南》具体提出,国家分类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加速发展区、示范推广区、积极推广区三个区域。
此外,分地点建设充换电站,在公共区、居民区、高速公路等推广。
城际快速路服务区形成“四纵、两横、三环”。
目前,我国电动汽车产业终于得到了国家战略层面的全力支持。
今年9月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李克强、总理主持。
会议提出,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城市停车场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促进扩大内需惠及民生。
据记者了解,目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可能会分地点推进。
《发展指南》建议公交、租赁、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专用停车场适当补充占用独立用地的充换电站、1个以上公交车充换电站、1个出租车充电站和1个以上出租车充电站。
建设换汇站1个、环卫物流站1个。
等待专用汽车充电站。
同时,建设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年内初步形成“四纵、两横、三环”,具体为四纵:京沪高速、京港高速澳门高速、沉海高速、京台高速;二横:青银高速公路、沪蓉高速公路;三环: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际快充网络,建成100多个城市快充站。
年前形成“四纵四横”,具体是沉海、京沪、京台、京港澳四纵;四横:青银、连火、沪蓉、沪昆城际快充网络,拥有多个A市快充站。
此外,《发展指南》提出在居民小区建设1万个以上用户专用充电桩,并鼓励符合条件的设施向社会开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办公楼、工业园区建设充电桩1万个以上。
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
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位建设超过10万个公共充电站和50万个分布式公共充电桩,满足临时供电需求。
。
这相当于充电基础设施的路线图。
《发展指南》指出,充电服务尚未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商业模式探索处于起步阶段。
由于电动汽车保有量少、设备利用率低、定价机制不完善,充电服务企业普遍亏损。
万邦新能源集团董事长邵丹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充电设施运营短期内很难通过收取服务费盈利。
万邦目前通过拉动集团内部产业内的上游装备制造和下游贸易流通来获取利润。
但即便如此,邵丹伟表示,充电桩的布局已经开始,不考虑短期利润,以获得未来的优势。
据他介绍,万邦通过众筹、供地等方式快速发展。
早期,其在北京部署了1万个电桩,希望通过快速部署引领行业。
布局充电基础设施的公司除了国家电网和中国普天之外,还包括国家铁塔和多家私营公司。
北京首钢也在附近,首钢老厂区将部分改造为电动汽车超级充电站。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今年年底,北京充电桩网络将实现六环以内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
年内,全市除山区外平均服务半径将达到5公里。
“就像加油站一样,无论短期利润如何,空间也是稀缺资源,我们现在就需要开始建设工地,而开发指南相当于提供了圈地路线图。
”一直在筹划投资充电设施的李先生认为,盈利模式不明确并不会阻碍行业进入和早期圈地。
雾霾严重地区正在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
官方统计显示,截至年底,全国共建设充换电站和交流充电桩3.1万座,为超过12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
目前,它们主要由国有企业运营,也有一些是由以特斯拉为代表的整车企业自主建造的。
然而,充电站运营目前面临两大问题:选址难、盈利难。
据记者了解,《发展指南》为此提出了具体安排,将全国划分为加速发展区、示范推广区、积极推广区三个区域,并提出了次区域建设目标。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电动汽车发展基础好、雾霾治理任务重、应用条件优越的地区是加速发展的地区发展。
预计年内将新建充换电站和充电桩1万个,满足1万辆电动汽车的需求。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力争达到1:12。
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
率先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雾霾防治重点区域建设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实现各大城市互联互通。
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被定为示范推广区。
年内将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100个以上。
超过10000个,可满足10000多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在示范推广区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应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不超过1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5公里。
同时,以高速公路为基础,逐步推进全国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
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尚未纳入国家新能源推广应用范围的地区被列为积极推广区域。
到今年,将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满足超过11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省会城市等主要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不超过2公里;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应按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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