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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综合报道】2019年7月,北京、深圳、广州、重庆、成都、贵阳、贵州、柳州、广元、广安、江西、宿迁、厦门等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除成都、柳州、广元、江西、宿迁的补贴标准低于中央补贴标准的50%外,其他省市均按照中央补贴标准的50%执行。
上半年,江苏、山西、甘肃、北京、上海、杭州、温州、天津、西安、福州、南京、南通、深圳等13个省市出台补贴政策。
其中,北京出台了客车补贴政策,深圳出台了公交车补贴政策。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北京《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商用车管理办法》,条例规定,北京市补贴金额为中央补贴的50%,商用车补贴政策实行按量累计减免机制。
汽车生产企业向中央和本市申请的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60%。
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60%的,市财政补贴金额按车辆销售价格扣除中央补贴后的60%计算。
车辆提供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保修期,动力电池、电机、车辆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保修期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以先到者为准)保修期。
广州《、年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指出,地方财政补贴历年按照国家当年1:0.5的标准执行。
非个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需申请地方财政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专用车除外)。
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自车辆取得驾驶证当年执行。
重庆《关于重庆市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重庆市财政补贴标准在中央补贴标准46%以内,市及区(县)财政补贴(各级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中央补贴标准的50%财政自行车补贴金额。
今年重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为1.6万辆左右。
成都《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指出,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新能源汽车,按中央财政自行车补贴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
本市内行驶的新能源汽车不受尾号限制。
三年内逐步取消发放燃油货运车辆(经认可的特种货运车辆除外)进城许可证。
纯电动城市物流配送车不限制进城。
在成都市注册的新能源汽车,在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点)内,首两小时免费;每天在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换乘(P+R)停车场,7:00-19:00停车费减半。
深圳市《深圳市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明确,深圳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自行车补贴金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不予补贴)。
非个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型车辆除外)。
已获得深圳市地方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其车辆牌照两年内(含)(以车辆登记时间为准)不得转出深圳市。
除了车辆补贴外,深圳还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贴。
单个运营商在我市建设充电桩总功率达到KW时,方可申请补贴;根据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直流充电设备按每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按千瓦补贴。
提供动力电池回收补贴。
对在我市注册销售新能源汽车并已建立动力电池回收体系的企业,给予动力电池回收专项补贴资金。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贵阳《关于促进贵阳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意见》,贵阳市补贴标准按贵州省升级补贴标准的%计算,国家、省、市补贴合计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除中央和省级补贴外,贵阳市补贴资金按属地原则(车辆登记地)由市和地方区(市、县)财政按50%的比例承担。
对完成充电设施建设任务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单位奖励。
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中,外资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
贵州《关于调整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的通知》表示,此次主要将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贴总额从不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60%调整为50%。
其他补贴继续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贵州府函[]号)执行,即后续补贴按新能源汽车产品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符合安全、用电、维修等要求的省内企业生产、销售并由省外企业在省内推广使用的。
柳州《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指出,对柳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列入工信部产品公告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于每种车辆产品。
在柳州市(含柳州市所辖县、区)范围内具有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生产企业,其销售的桂B牌新能源汽车列入推荐车型目录并在柳州市依法。
汽车产品数量按照注册当年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计算。
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消费者购车专项补贴,包括:每年中央补贴标准的40%、每年中央补贴标准的40%。
标准30%计算。
对柳州市城区内公交运营企业购买新能源公交车的,公交运营企业按照购买当年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购置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的50%逐年补助标准,按中央补助标准的40%计算。
对提供公共服务的充电插座建设单位,每个插座给予10万元补贴,同一场地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物业公司协助业主为个人用户安装充电设施的,每座充电设施给予1万元奖励。
运营企业的公共充电桩原则上按照每千瓦时0.2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对享受柳州市新能源购电补贴政策的用户给予电费补贴。
按照车辆实际年行驶里程0.05元/公里,给予每年不超过0.05元的电费补贴。
广安《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对购买纯电动公交车、客车、公共服务专用车辆的,市财政按照中央补贴标准按1:0.5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
用于非公共服务领域的,市财政按照中央补贴标准按1:0.3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
未来,广安新建公共停车场将按20%车位配备充电桩,新建住宅区将按20%车位加10%预留建设充电桩。
对已建成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充电桩,按元给予补贴。
今年7月起,五年内,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免环保检查、停车费减半。
新能源汽车用户通过广安市公共充电设施充电,五年内免缴充电费。
广元市政府印发的《广元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八条措施》指出,对于新年度购买广元市生产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不含二手车)的本地消费者(个人和机构用户),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市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25%给予地方补贴;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市外消费者用销售收入税留成部分作为补贴。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规定购买新能源汽车按同期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
非个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专用车除外);行驶里程未达标的新能源汽车应达标后申请。
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每年颁发的驾驶证获得。
对新建公共和专用充电设备,按照直流充电设施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元/千瓦给予补贴。
对新建公用和专用换电设备,按设备投资的30%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上限。
不超过:直流换电设施元/千瓦,交流换电设施元/千瓦。
江西省印发的《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和奖励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年度省级奖励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1、省级新能源乘用车购置补贴金额=相应车型自行车年度中央财政补贴×15%(系数); 2、省级新能源乘用车购置补贴金额=相应车型自行车年度中央财政补贴金额×15%(系数); 3、省级新能源专用汽车购置补贴金额=相应车型年度中央财政补贴金额×10%(系数)。
奖励标准 1、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一年内(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销售新能源乘用车超过(含)辆的,奖励1万元;超过(含)0辆的,奖励1万元,超过(含)0辆的,奖励1万元;奖励金额上限为1万元。
2、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一年内销量超过(含)辆新能源客车的,给予1万元奖励; 3、新能源专用汽车生产企业一年内销售新能源专用汽车超过(含)辆的,给予50万元奖励;销量超过(含)新能源专用车的,奖励1万元;奖励金额上限为1万元。
4、三电系统生产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完成配套,年配套销售额超过(含)1万元的,给予1万元奖励;年配套销售额超过1亿元(含)的,给予1万元奖励;奖励金额上限为1万元。
新能源汽车企业采购省内企业生产的三电系统,年度采购金额超过(含)1万元的,给予1万元奖励;年度采购金额超过(含)1亿元的,奖励1000元;奖励金额上限为1000元。
宿迁《年宿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明确新能源客车按中央单车补贴30%标准补贴,新能源乘用车按40%标准补贴,新能源专用车(货车)将按20%的比例给予补贴。
给予补贴,燃料电池汽车按照30%的比例给予补贴。
充电基础设施方面,根据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补贴。
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10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1000元。
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
黑龙江《黑龙江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黑龙江省级补贴资金由全省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下发至各市县(农垦总局)。
黑龙江省、市、县财政新能源客车购置补贴总额不超过同期中央财政补贴的50%。
附:上半年13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已有13个地区正式出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分别是:江苏省、山西省、甘肃省、北京市以及上海市、杭州市、温州市、天津市、西安市、福州市、南通市、南京市、深圳市。
在补贴标准方面,各地严格执行中央要求,地方补贴标准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50%。
江苏省购车补贴最高限额严格执行财政部等四部委的规定。
地方财政给予相应车型的补贴资金不超过中央财政补贴金额的50%。
省级财政汽车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及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申请情况另行通知。
自2020年1月1日起,山西省对工信部列入的山西省整车生产企业生产的电动汽车,按同期国家补贴资金的50%给予省级营销补贴。
实现了终端销售。
同时取消省级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补贴。
甘肃省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在甘肃省购买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调整为:省财政执行调整后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35%,市(地市)执行调整后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35%。
)、县(市、区)财政按调整后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15%执行,省、市、县合计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贴的50%。
同时,2020年1月1日前在全省购买的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仍按照《甘肃省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即省财政按照2020年1月1日前中央补贴标准的35%进行补贴调整后,市(州)、县(市、区)财政补助标准为调整前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5%。
中央和地方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汽车购置价格的50%。
北京市新能源客车示范应用,将按照中央财政自行车补贴的50%确定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国家和本市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顺义区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策执行。
(北京市按中央财政自行车补贴的50%确定市财政补贴标准,国家和市财政补贴合计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 ▲国家和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补贴基本情况 顺义区对符合条件的燃油车车主更换新能源汽车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辆的补贴,更换补贴不超过车辆实际终端销售价格的50%。
即:10万元/辆以上的车辆,给予5万元/辆补贴;对10万元/辆以下的车辆,按销售价格的50%给予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上海市按照《暂行办法》相关标准确定本市财政补贴金额。
上海市对自行车的财政补贴金额不得超过自行车可获得的中央财政补贴的50%。
天津市新能源乘用车和专用汽车地方补贴标准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蔡健[〔]);新能源客车地方补贴标准为上述国家补贴标准的25%。
燃料电池汽车享受50%的国家补贴。
每辆新能源汽车,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不得超过车辆指导价的50%。
西安市▲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公共服务领域按1:0.5、非公共服务领域1:0.3的比例给予地方财政补贴。
地方财政补贴。
▲新能源汽车继续免收人民币/辆牌照费。
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给予财政全额补贴。
▲对西安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且近两年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的安装和充电费用。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
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
对已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充电设施,按照充电设施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的30%给予财政补贴。
温州市对辖区内新登记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乘用车、特种车辆(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货车、燃料电池汽车进行监管。
,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给予1:0.5的配套补贴。
享受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50%。
补贴总额高于汽车销售价格50%的,地方财政补贴金额按照汽车销售价格的50%扣除国家补贴后的金额计算。
杭州消费者在杭州购买新能源汽车时,微型纯电动汽车按中央补贴标准的25%给予地方配套补贴,每辆车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其他车型按中央补贴标准的50%给予地方配套补贴。
补贴内容包括:新能源卡车、专用车每辆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
可享受的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补贴总额高于汽车销售价格50%的,地方财政补贴金额按照汽车销售价格的50%扣除国家补贴后的金额计算。
合肥市▲购车补贴。
对购买续驶里程(工况法)100公里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5给予配套补贴;纯电动客车、纯电动卡车、专用汽车,中央财政补贴标准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执行。
财政补贴标准1:0.5,地方配套补贴;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原则上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2给予地方配套补贴。
地方配套资金包括省、市资金,中央和地方补贴资金合计不得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根据产品类别、绩效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对个人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给予全额财政补贴。
对法人单位自行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10辆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给予1元/辆财政补贴,专项用于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
那个单位。
▲充电补贴。
对于单独安装的公共充电桩,给予消费者0.6元/千瓦时的补贴,由运营商直接从充电费用中扣除;个人用户购买新纯电动乘用车,给予0.6元/千瓦时的电费补贴(转让,户外通行的除外;个人当年不再重复享受)。
▲换车补贴。
对提前淘汰自有黄标车并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或纯电动物流车的个人,在享受提前淘汰黄标车经济补偿资金的基础上,给予财政补贴人民币/辆。
▲分时租赁企业奖励。
对车辆运营规模达到1000辆新能源汽车的分时租赁公司,第一年(指当年)给予每辆车每月1元的运营奖励,每辆每辆每月给予1.0元的运营奖励。
月份将给予第二年(指年份)。
。
▲充电设施补贴。
对验收合格、管理规范的公共和专用直流充电桩(正常运行3个月以上,单台客车充电桩月平均充电能力不低于千瓦时),财政资金根据充电功率给予人民币/kW。
补贴;对新建住宅区充电桩(不含规划配套建设)的,给予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1元/个的财政补贴。
▲电池回收奖励。
对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并回收利用的整车、电池生产企业,按照电池容量给予每千瓦时10元的奖励。
▲示范社区、示范单位奖励。
对规模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里程长、规范充电设施建设和应用的企业和居民小区,每单位奖励10万元,专项用于建设公共或特殊充电设施的管理。
深圳市 目前,深圳市关于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官方政策尚未发布,但已于《深圳市新能源公交车示范推广期运营补贴办法》发布信息。
▲2018年6月1日前投资通过融资租赁购买的新能源客车运营补贴标准为26万元/辆/年; ▲2020年6月1日(含)后投资的新能源公交车公交车运营补贴标准为42.27万元/辆/年; ▲更新车辆运营补贴标准根据更新时间及前两项标准的差额和财政限额内各公交专营企业单辆车辆补贴金额确定(即更新车辆年补贴=新车辆年补贴)辆——配额内自行车年度补贴),其中深圳巴士集团有限公司配额补贴为24.42万元/辆/年,深圳市东方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为22.91万元/辆/年。
深圳西部巴士有限公司23.79万元/辆/年。
南通市购车补贴最高限额严格执行财政部等四部委的规定。
地方财政给予的补贴资金不超过相应车型中央财政补贴金额的50%。
市财政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另行公布。
南京发布的《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指出,新能源乘用车按照国家补贴的1:0.5倍进行补贴,省级补贴和市级补贴合计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车辆售价的60%。
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 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 1、新能源客车补贴金额=车辆充电容量×单位电量补贴标准×调整系数(调整系数:系统能量密度/充电率/节油等级),如下: 其他新能源客车纯电动卡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
纯电动卡车和专用车的补贴标准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的总存储容量为依据。
补贴采取阶梯递减的方式。
具体如下: 燃料电池汽车 补贴标准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30%且不低于30kW。
对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大于10kW但小于30kW的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元/kW给予补贴。
燃料电池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不少于100公里。
新增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财政资金按照充电桩充电功率、交流充电桩每千瓦、直流充电桩每千瓦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单位给予补助。
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
新建充电设施运营补贴。
据市充电设施监管平台统计,如果单桩年平均月充电时间达到20小时,通过年度验收的新建充电设施,交流充电桩按每千瓦元收费,直流充电桩按每千瓦元收费。
充电桩。
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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