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大众4月终端销量16万辆,同比增长13.9%
05-17
中国汽车新闻网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5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发行《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该政策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特种机械车辆,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和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公告指出,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向销售者支付的全部价款,按照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含增值税。
;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从境外直接进口或者委托代理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纳税人生产、使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型应税车辆(即相同配置、相同编号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含增值税;同类应税车辆没有销售价格的,按照应税价格确定。
以下为公告原文: 1、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特种机械车辆,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车等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
二、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向销售者支付的全部价款,按照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含增值税。
3.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从境外直接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的自用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4.纳税人生产、使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型应税车辆(即同配置、同序列号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含增值税;同类型应税车辆没有销售价格的,按照构成税价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对征收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在组成计税价格中加上消费税额。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五、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购买的公共蒸汽、电动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认可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县级(含县级)并依法取得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资质。
向公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并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的企业;公共蒸汽、电动车辆是指按照规定路线和车站票价运行,用于公共交通服务,为运送乘客而设计制造的车辆,包括公共汽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六、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取得的车辆相关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依据。
七、已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应纳税额规定如下: (一)发生转让的,受让方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未发生转让的,车主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辆转让或者改变用途之日。
(3)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首次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能为负数。
。
使用寿命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首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况发生之日止。
使用寿命四舍五入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8.已征收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退税金额应按下式计算:退税金额=纳税额×(1-使用寿命×10%)应为 退税金额不能为负数。
使用寿命从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计算。
九、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 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标签:
相关文章
05-17
05-27
05-18
05-18
05-17
05-27
05-27
05-27
05-16
最新文章
驾驭中国年度汽车评选 木仓科技公布多项车市奖项
大众汽车1月全球交付近84万辆,中国销量下滑11.3%
路试的理工学院“直男”驾驶斯巴鲁BRZ够硬派吗?
苹果再次获得43项新专利,在自动驾驶方面取得新进展
克莱斯勒回应关税政策降价送上海车牌10万元
丰田发布第一财季财务报告,营收约7.65万亿日元
“最低价得到”犹如毒丸,“电缆门”是对汽车行业的警示
江淮汽车因排放造假被罚1.7亿元!去年遭遇7.86亿元巨额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