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批量交付模式,三一助力邯郸投产25辆氢能源重卡
05-23
在2018年汽车产业政策的支持下,智能化已成为趋势。
2018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以及全国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汽车产业相关政策。
对于企业和消费者来说,这些政策既有好处也有限制。
我们发现,过去一年,国家层面出台了车辆购置税法、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等重要政策。
地方层面,在智能汽车、新能源发展战略上加大力度。
制定汽车推广应用规划。
亿欧汽车认为,总体来看,国家正在积极推动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汽车产业“新四化”战略目标的实现指日可待。
为了便于读者更有条理地了解每项政策的主要内容,我们按照时间顺序对重点政策进行了整理和盘点。
欢迎您的关注和指正。
国家层面,1月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声明,明确提出今年智能汽车占新车比重达到50%,并积极引导资本加大对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的支持。
具体目标是:到今年,新型智能汽车占比达到50%以上,其中条件驾驶(L3)及以上占比达到10%以上;自主品牌智能汽车市场份额达到30%;新型网联自动驾驶汽车装配率将达到10%;汽车无线通信网络LTE-V全国覆盖率达到90%,北斗高精度时空服务实现全覆盖; “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已建成并实质性运营;六大(创新、生态、设施、标准、监管、安全)体系建设。
到今年,新车将基本实现智能化:高水平智能汽车将大规模应用。
“人-车-路-云”实现高度协同,新一代车载无线通信网络(5G-V2X)基本满足智能汽车的发展需求。
《关于支持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的函》1月11日,科技部发文《关于支持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的函》表示原则同意《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以电动化、智能化、生态化为发展方向,按照“点-线-网分层推进”的三步走计划,逐年稳步推进;要加强跟踪评估,适应全球技术创新和新能源汽车。
顺应产业发展新趋势,建设目标和任务安排及时动态调整,中心始终保持前瞻性、引领性。
中心要立足北京,覆盖京津冀地区,面向全国,辐射世界。
中心要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需求,加大重大关键技术源供给,打造世界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策源地。
《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5月22日,国务院发《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指出:整车有税号。
减税后,我国整车最惠国税率算术平均为13.8%,税率在3%至15%之间。
。
其中,个人税号税率为15%,35个税号税率为12%及以下。
汽车零部件有 97 个税号。
减税后,我国所有汽车零部件最惠国税率为6%。
79个税号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由25%、20%、15%、10%、8%下调至6%,平均减税46%;其余18个税码的税率为6%。
持续的。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6月5日,工信部装备司印发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强调,企业需新增项目:1、“企业要建立稳定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渠道,确保废旧动力电池的安全回收”; 2、多项“整车试验能力”要求——乘用车新增9项、卡车新增8项、乘用车新增10项、专用车新增1项; 3、拒收项目:产品要实现产品全过程检验信息化(包括来料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必须满足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可追溯要求。
同时要求整车离线检验信息必须自动保存; 4、材料、生产、质量实施采用信息化管理和存储数据,确保产品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年版)》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年版)》,主要包括: 1.大幅放松市场。
对于访问,列表的长度已从 63 项减少到 48 项; 2、放宽汽车合资企业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 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7月13日,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建设清洁低耗能源年度碳和高效能源系统。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5%; 2、大幅提高铁路货运比重,全面统筹“油、路、车”管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3、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油、柴油; 7月1日起,重点地区、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4.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改造,城市公交、环卫、邮政、物流等领域落实国六排放标准。
推广新能源汽车在配送等领域的应用《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1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强调对低速电动汽车的管理。
和规划。
严禁新增低速电动汽车产能:停止制定和发布鼓励低速电动汽车发展的相关政策,停止制定和发布低速电动汽车进入条件,停止审批或备案低速电动汽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汽车企业和扩建生产工厂。
等基础设施项目,停止新增低速电动汽车车型;已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的地区要立即停止执行,在建项目要立即整改,确保低速电动汽车产能不增加。
此外,通知称,管理工作将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2020年11月)为调查阶段; (2020年12月至2020年1月)为整改阶段;第三阶段是清理整顿阶段。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12月6日,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内容大致包括:1、大幅减少允许的产品型号,将原来的19类简化为客车、卡车、客车、专用车、而摩托车则分为整车型和挂车型六类; 2.鼓励企业按系列申请同系列车型的产品准入; 3、不涉及技术参数变更的申请公告改为备案管理:已获得准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以及已获得准入的整车产品的产品参数变更,由原来的重新申请公告改为备案管理; 4、鼓励贴牌生产:简化集团所属企业准入审核要求,允许具有相同生产资质的集团成员企业相互进行贴牌生产;针对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共享化发展形势下产业链分工进一步细化,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研发设计企业借用生产企业生产。
能够申请访问; 5、专项公示制度和信用记录制度,对已取得资质但无法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整车生产企业进行专项公示;汽车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的失信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
其中,遇到以下情况的企业将无法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指连续两年客车年均产量不足1辆、货车年产量不足1辆、客车(整车)产量不足1辆,客车(改装型)产量不足1辆。
产量不足1000辆,摩托车产量不足1000辆,通用货车挂车产量不足1000辆。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完善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准入制度,重点关注燃油汽车项目立项、投资、生产、制造全产业链、纯电动汽车项目、零部件项目。
为了完美。
1、全面取消多年实施的汽车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转入地方备案管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中国新建中外合资汽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省级政府批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和其他汽车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管理,调整为地方备案管理。
其中,省级政府承担汽车投资项目的管理责任。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谁投资谁负责、谁批准谁监管、谁负责谁监管”:首先明确各类汽车投资项目的准入标准;同时全面掌握包括汽车在内的各地、各企业的运行情况。
产能利用率、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等数据;企业通过国家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报送项目,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规划、国土、环保、安全生产等行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联合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12月29日,国务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以下五类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对自用车辆依法纳税;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装备订购计划的车辆;具有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车;具有固定装置的非交通特种作业车辆;城市公交企业采购的车辆 公交车和电动汽车。
此外,税法规定,自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地方方面《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能力评估内容与方法(试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封闭测试场地技术要求(试行)》2月2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下发《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能力评估内容与方法(试行)》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封闭测试场地技术要求(试行)》文件。
根据文件要求,对自动驾驶车辆的速度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并对自动驾驶车辆进行评估。
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将无法进行测试。
自动驾驶车辆在测试时需要设置相应的场景,并且在测试阶段必须具备应急响应和人工干预的能力。
测试驾驶员需要随时随地干预和接管自动驾驶车辆,并且干预车辆后能够正常工作。
自动驾驶汽车的速度限制为每小时 60 公里。
在时间上,自动驾驶汽车也有人工干预的要求。
具体来说,人工干预后,操作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此外,自动驾驶车辆还需要通过“考试”,才能正式“上岗”。
测试过程中“不听”指令、起步时滚滚超过30厘米、发生交通事故等都是零容忍的内容。
识别交通标线、信号灯、指挥手势、弯道行驶、直角转弯等后,计算总分,得分不低于80分的,才能正式“上岗”。
《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2月28日,上海市经信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委联合发布《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条件、测试申请与审核、测试管理、事故处理、违法运营责任等提出了要求。
测试主体是指申请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组织测试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单位,必须符合七项条件;测试驾驶员是指经测试主体授权负责测试并在紧急情况下对测试车辆进行操作的人员。
采取紧急措施的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八项条件;测试车辆是指申请道路测试的智能网联汽车,包括乘用车和商用车,不包括低速汽车和摩托车,须满足七项条件。
《重庆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3月14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重庆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主要内容包括:测试主体为整车企业、改装车生产企业、零部件企业、电子信息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交通运输企业以及其他拥有自动驾驶技术及产品研发或生产的科技型企业。
生产能力。
。
考生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应要求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临时驾驶证。
测试主体应根据测试要求提出相应测试车辆的具体测试计划,并在路试前10个工作日提交给测试管理单位。
测试管理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具《测试实施方案》,并明确相应的测试车辆。
、测试驾驶员、测试区域、测试时间、测试项目等。
《深圳市关于规范智能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3月16日,深圳市交通委员会下发《深圳市关于规范智能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指出,车辆在测试过程中应满足三大要求:一、测试主体必须按照规定,在测试车辆指定地点放置临时行驶牌照,并张贴“智能驾驶测试车”标识。
2、测试车辆在“智能驾驶”模式下运行时,测试驾驶员应时刻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和周围环境,并做好随时接管的准备; 3、试验过程中,试验车辆不得搭载人员或与试验无关的人员。
商品。
测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违法行为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测试驾驶人、测试对象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此外,测试主体是指在中国注册的、需要在本市开放测试道路上进行机动车智能驾驶相关科学研究和最终测试的法人。
测试主体应具有赔偿能力,并应购买每辆车不低于500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500万元的智能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担保。
《实施国家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京冀)示范区北京市自动驾驶产业创新扶持“星火计划”》8月14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在国家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京冀)示范区实施支持北京自动驾驶产业创新“星火计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支持北京市自动驾驶产业创新,加快自动驾驶、智慧交通领域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
“星火计划”将依托国家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京冀)示范区封闭测试场地,为符合条件的参与者企业(或创新团队)提供多种测试和技术评估专项服务,其中: 1、免费专业技术评估服务 提供一套免费测试评估服务,为期2天。
并向参与企业出具相应的测试评估报告(每家企业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2、优惠封闭试验场使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半价创新支持期。
具体实施办法:(一)参赛企业原则上为自动驾驶相关行业的创新团队、初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技术创新企业; (二)参与企业可通过填写申请表参与“星火计划”的评选。
、北京智能汽车产业创新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服务企业; (三)入选企业应按照国家智能汽车和智能交通(京冀)示范区封闭测试场的相关规定开展测试工作。
如有违规,北京智能汽车产业创新中心有权取消服务并拒绝后续申请。
此外,为扫清障碍,促进和加快武汉氢能汽车产业发展,3月22日,武汉市政府发布全国首个地方加氢站审批监管管理办法——《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加氢站审批及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加氢站项目选址、建设申请、建设运营全过程的审批管理程序和相关监管职能部门。
按照这一管理办法,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拟建设的两座加氢站正在有序推进。
同月,《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氢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在苏州市发改委网站上发布指出,到年内,氢能产业链年产值将突破亿元,建设近10座加氢站推广公交车、物流车、市政环卫车;产业链年产值已超亿元,建成加氢站近40座,公交车、物流车、市政环卫车、客车已批量上线,运营规模力争达到0辆。
虽然加氢站是氢燃料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但国家相关部门尚未出台审批、建设和管理的法规和标准。
因此,选址、建设、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这两份文件的发布,意味着国内氢燃料发展的合理化、标准化已经提上日程。
自然,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普及和发展规划也备受关注。
为响应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例如:《广州市汽车产业战略规划》4月1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广州市汽车产业战略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广州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30万辆,跻身全国前五名。
到2020年,广州新能源汽车产能将达到1万辆,位居全国前三。
随后发布的《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快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从2020年起,广州出租车公司更新或新增的巡航出租车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75%,并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年底前,广州巡航出租车将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关于继续对异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3月13日,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继续对异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声明称,工作日7:00至10:00、15:00至20:00,无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的货车禁止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将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新能源卡车免除上述限制。
《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4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共享经济发展新模式,在出行、教育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和职业培训。
科学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逐步禁止在海南岛销售燃油汽车。
《郑州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年)》郑州近日公告《郑州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年)》明确,到年内新能源汽车产能将达到20万辆,销售收入1亿元,占汽车产业比重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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